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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sic Question Answers

進口文件
提單 (Air Way Bill)
商業發票 (Commercial Invoice)
裝箱單(二箱以上,包括二箱即需要檢附)
委任書-個案委任(POA)/長期委任(LPOA)
其它 : 進口許可證、商檢證、型錄、說明書、水單、購買憑證等海關查驗要求補送之文件依來貨海關需求而提供。

出口文件
商業發票 (Commercial Invoice)
裝箱單(二箱以上,包括二箱即需要檢附)
委任書-個案委任(POA)/長期委任(LPOA)
其它 : 進口許可證、商檢證、型錄、說明書、水單、購買憑證等海關查驗要求補送之文件依照來貨海關需求而提供。

進口貨品,依輸出入規定,輸入欄有註記管制代號者,則需補齊相關証照,才可放行,常見管制貨品:
1.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
輸入規定含C01及C02貨品(如家電、玩具等)不得超過USD1,000
報單單一項次之金額在美金1,000元以下者,數量不限之應施檢驗商品,半年內相同型號只能進口5台,超過5台需辦CO2合格證,相同一型號切結一年不得超過2次。
2.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
輸入規定含602、803、808貨品(如筆電、手機等)
兩台內可自用切結,但需上傳NCC比對才可放行(需檢附自用切結書及該產品之型錄[型錄上必須有產品外觀圖片,廠牌,型號及規格資訊]),超過兩台需電信護照許可證。
3. 行政院衛生署
輸入規定含F01及F02之貨品通關代碼(如健康食品.糖果等)
單一種膠囊/錠狀限12瓶/粉狀6公斤,可自行切結進口,超過需衛署輸入許可證(只限私人進口才能使用,公司進口一律向衛福部辦理食品輸入許可證)。

​所有貨品的出入境都必須向海關申報,稅款是類似進口稅、消費稅的概念。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規定中華民國境內銷售的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,均應依此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。貨物進口時,並應徵營業稅。故雖然來貨為禮物、自用物品等非營業用途貨品,惟其符合辦法規定所指,仍應課稅。目前進口貨品免稅額度為總額新台幣兩千元,海關已研擬將調降免稅額度,詳情請洽祥輝最新資訊。

稅費 = 進口稅 + 營業稅
進口稅 = 完稅價格 x 進口稅率
營業稅 = (完稅價格+進口稅) x 營業稅率5%
*註:完稅價格(DPV)=離岸價格(FOB)+運費(F)+保險費(I)

反傾銷稅為針對進口貨品原產地為中國大陸所課徵的稅。世界貿易組織(WTO)規定,若有國家之業者刻意地以傾銷手段將產品出口至他國,導致他國產業受有損害時則受害國可對該出口國特定產品課徵「反傾銷稅」以彌平價差。故財政部為配合國際貿易規範並考量當地業者需求,有針對進口貨品原產地為「中國大陸」的特定商品項目訂定相關辦法,對其課徵稅率不等的反傾銷稅。
​查看財政部公布課徵反傾銷稅的項目​↗ ​ (超連結以下網址)​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011718DE8F0C74E8&sms=687636E43303AD57&s=F4A479B97A9DE8EE

從價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,其完稅價格以該進口貨物之交易價格作為計算依據。此交易價格,指進口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中華民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。

1. 財政部關務署網站「稅則稅率查詢」可供查詢,並可下載有關資料。請點選以下連結,切換至頁籤[方法二:分章查詢]進行查詢https://portal.sw.nat.gov.tw/APGQ/GC411

2. 關務署稅則法制組提供電話查詢服務,電話:(02)25505500轉1020或(02)25508184。